各部门、各系:
近期,在综合楼、教学楼大门、玻璃、墙壁上出现随意粘贴各类通知、学生团通知、宣传海报等现象,影响校园的美观和文化形象。就此,特此通知如下:
1、严禁在校园内各类建筑物的大门、玻璃和墙壁上张贴各类材料。学校各部门和各学生组织发出的通知、通告、公示、启事、决定等材料(以下简称通知)应在指定位置张贴。指定地点分别为:
全校性通知,可发布在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北门西墙公告栏;
各部门、各系通知,可发布在本部门、本系通知公告栏;
各类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发布的通知经过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海报中应明确学生社会团的学校主管部门),可发布在一餐厅东侧(建行ATM机)宣传栏、各学生宿舍门口宣传栏;
其他情况,可由相关部门与宣传统战部联系后统一协调。
2、严禁在校园内(含指定的公告栏内)张贴商品广告、销售代理宣传单等商业宣传材料。
3、所张贴的各类材料内容应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应做到制作美观,张贴规范。
4、所有要张贴的材料应用透明胶带粘贴,严禁使用胶水和双面胶。
希望相关部门、各系严格遵守以上通知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根据学校宣传工作相关考核要求给予追责。
特此通知。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