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记者团章程
总纲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记者团是隶属于学校党委宣传部,由山东中医药高专报编辑部具体负责的学生团体,以培养优秀新闻文学人才、引导学生社会实践为指导思想,以《山东中医药高专》报及学校校园网为主要阵地,以报道校内外与我校相关的各类新闻为主要任务,学习、探讨新闻理论,开展各种新闻采编活动。
团风
青春 梦想 传承 创新
宗旨
反映学生心声,贴近校园生活;
丰富校园文化,展现个性才华;
增强新闻意识,宣传教育成果;
引导社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一章 记者团成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遵守国法校纪,承认记者团章程,执行记者团决议,支持记者团工作,自愿参加记者团的一个部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第二条 关心学校、热爱集体,有一定的新闻敏感,学习及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勇于探索。
第三条 熟悉office办公软件,邮件发放等基本电脑操作技术,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及交际能力较强。
第四条 记者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积极提供可以反映我校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和先进人物的新闻线索或稿件。
2、积极采集学校学生的作品,帮助同学向《山东中医药高专报》投稿。
3、征集老师和同学对《山东中医药高专报》的意见和建议。
4、按时高质量完成大学生记者团分配的工作和写作任务。
5、积极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各部门每次召开的例会。
6、按要求完成值班、邮递报纸、张贴报纸等日常工作。
7、自觉遵守记者团的纪律,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8、服从上级领导,有严格组织性和纪律性。
第五条 记者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稿件优先发表权。
2、具有校内采访权、在经过上级部门授权的前提下具有校外采访权。
3、参加大学生记者团组织的各项福利性活动如郊游、茶话会等。
4、参与“优秀大学生记者”“优秀团员”“文明学生”等评选。
5、参加记者团举办的各类相关业务知识及其它培训。
6、享有记者证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二章 记者团成员入团方式
第六条 采用个人报名与系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请者必须通过大学生记者团的审核。
第七条 入团程序:报名→填写简历(鼓励创新,可附加个人优秀作品)→笔试→面试→大学生记者团批准→成为记者团实习记者→半学期培养考核→颁发记者证→成为记者团正式记者。
第八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经过大学生记者团讨论决定、主管老师批准。
第三章 记者团纪律
第九条 记者团的纪律是记者团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保质保量完成记者团任务的保证。各干部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记者团的纪律,记者团成员必须接受记者团纪律的约束。
第十条 各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和团内其它纪律。
第十一条 各成员在工作中必须服从领导,自觉完成各项分配工作。
第十二条 各成员要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连续六个月不能完成交稿任务者,视为自动退团;每学期上交稿件不足六篇者,不得参与优秀记者的评选。
第十四条 大学生记者若违反本章程,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
第四章 记者团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记者团下设秘书处、采访部、编辑部、新闻通讯社、宣传联络部、网络部。
第五章 记者团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秘书长负责考勤。
第十七条 各部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秘书处每学期末收集整理各部门成员考核表并归档。各部门成员至少每两周上交一次稿件至本部门邮箱,稿件类型不限,定期整理并发至编辑部邮箱。
第六章 记者证
第十八条记者证是大学生记者的身份证明,每个记者证号是唯一的,仅限本人在采访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如在此期间有违记者团的纪律和要求,被开除出团的,记者证号注销,记者证收回。
第十九条 大学生记者凭记者证可在校内进行采访。
第二十条 采访证如有丢失,应立即向大学生记者团报告,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