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烟台市委、市政府发文《关于表彰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近年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学校成立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及配档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全校师生员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努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有力抓手。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认真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形成了全校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好局面,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水平。创建过程中:学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体活动丰富;落实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环境和谐优美,卫生环保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业绩突出;创建工作组织有力,创建资料内容充实等项目内容,得到了文明单位考核组的充分肯定。这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文明硕果香满园,芳菲竞艳创新篇。文明是学校的名片,更是学校的品牌,我们要以这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珍爱文明荣誉,共享文明成果,确立更高目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再续写新的篇章。
宣传统战部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