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校园文化环境 提高校园治理水平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文明和谐校园,近日,学校出台了《校园文化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括总则、工作实施、文化设施、审批管理和附则五部分。
《办法》对校园文化环境的内涵外延作了详细界定;对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工作的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作了科学划分;对文化设施的功能用途、使用维护等作了具体说明;对各种宣传、通知、报纸、广告等信息的发布审批作了明确规定。
宣传统战部作为负责学校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规定,提早谋划、合理布局,在教学实验楼卡务中心门厅南墙和文化长廊南门外厅等地设置制作宣传栏十一处,分别用于校务公开、通知通告的发布和四系两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活动的宣传,代替原设在文化长廊及南门外厅的宣传展板;加大了对悬挂在英才路两边各类条幅的管理力度,督促各部门及时撤换过期条幅,提高了宣传条幅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把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办法》的出台实施,为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依据,对优化校园文化环境,提高校园治理水平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统一规范的校园宣传栏
宣传统战部(文、图:群力)
2014年7月2日